政治

飙蚊型脚车8死8伤案 新山高庭推翻无罪判决

四年前新山少年夜骑车祸案出现逆转。控方今日上诉得直,新山高庭推翻无罪判决,原本无罪释放的肇祸司机沈可婷(译音)必须出庭抗辩。

新山第二高庭法官是于上午9时许开庭后,推翻推事庭于2019年10月28日宣判肇祸司机无罪释放的原判。

根据《马新社》报道,高庭法官莎哈娜兹(Shahanaz Sulaiman)今日批准控方上诉,裁定控方证明26岁的沈可婷表罪成立,因此推翻此前推事庭的无罪释放判决。

控方主要以几个理据,包括案发时的路灯并非如推事所言比较昏暗,以及不能以被告不熟悉车祸路段成为无罪的理由,在相关判决出炉后的一个多月,向高庭提出上诉申请。

针对有关上诉,新山高庭是在事隔1年多后下判,巧合的是,这起骇人车祸正好在今天进入第三年;2017年2月18日凌晨3时许,

法庭允许被告得以1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并必须把驾驶执照和护照交给法庭保管。

法庭择定5月9日起审讯三天,让被告抗辩。

2017年2月18日凌晨时分,当时的轿车司机沈可婷经过柔佛新山内环公路靠近玛目地亚坟场路段时,撞上一批骑蚊型脚车的青少年,酿成8死8伤的悲剧。

沈可婷是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即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罪名下被控。一旦罪成,她将被判监禁2年至10年,以及罚款5000令吉至2万令吉。

沈可婷今日以一身黑色的服装,于上午8时独自现身新山高庭,虽然面对众多摄影镜头,她仍一如既往冷静应对。

她是在代表律师法依查抵步后,一同进入第二高庭,等待上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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