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宣判-罗斯玛太阳能弊案 被控全部表面罪名成立!

吉隆坡高庭今日宣判,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在砂拉越369间乡村学校太阳能计划贪污案中表罪成立,需出庭自辩。
承审此案的法官是吉隆坡第二刑事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现年70岁的罗斯玛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妻子,也是我国首名被控上庭的前首相夫人。
罗斯玛于早上9时15分抵达吉隆坡大使路法庭。
罗斯玛表罪成立后将会进入自辩环节,她可选择宣誓自辩、非宣誓自辩或保持沉默。
纳吉9时23分随后也进入吉隆坡第二刑事高庭,给予罗斯玛精神上的支持。
罗斯玛太阳能弊案3项控状:
罗斯玛被控在砂拉越州369所学校的太阳能板混合柴油机的维修及运作综合工程合约中索贿及收贿,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被定罪。
她被控于2016年1月至4月期间,在双威布特拉购物中心Lygon Bistro,通过前特别助理里扎曼梳,向日拔控股(Jepak Holding)董事经理赛迪索贿1亿8750万令吉,作为协助获得价值12亿5000万令吉的砂拉越369间乡村学校太阳能计划合约的酬劳。
第二项及第三项控状指罗丝玛被控于2017年9月7日在大使花园斯邸收取赛迪的150万令吉,并于2016年12月20日在布城首相官邸透过里查收取赛迪的500万令吉贿金,以作为她协助Jepak公司以直接协商的方式,从教育部取得上述工程合约的报酬。
以上3项控状一旦罪成,每项控状可被判处坐牢20年,以及被罚款不少于贿金的5倍。
罗斯玛贪腐案表罪成立 律师:她很难过
罗斯玛辩护律师透露,罗斯玛将在6月9日为自己抗辩。
罗斯玛步出法庭时并没有向媒体发言。她的代表律师随后表示,她听闻裁决后感到难过。
罗斯玛代表律师加吉星透露,“她很难过,很有压力,我们要安抚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