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姑南受贿200万案 上诉庭422聆审

前联邦直辖区部长拿督斯里东姑安南被控收取地产大亨蔡景康200万令吉贿款案,上诉庭将在4月22日展开聆审此案。

此案被告拿督斯里东姑安南,被指于2016年6月14日在联昌银行白沙罗分行犯下上述罪行,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此案法官为莫哈末再尼,主控官是鲁丽扎副检察司;东姑安南的辩护律师则是拿督陈福泉。

东姑安南代表律师陈福泉向媒体透露,上诉庭副主簿官达尔马菲克里通过Zoom视讯平台进行案件管理时,择定4月22日及23日审理该项上述申请。主控官鲁丽扎副检察司也出席案件管理程序。

另外,鲁丽扎说,法庭也择定3月5日做进一步案件管理程序。

东姑安南也是布城国会议员,他在去年10月14日被判表明罪名成立,须出庭自辩;同年12月21日,东姑安南在吉隆坡高庭被判受贿罪成!

因此他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公务员不得接收任何贵重物品或礼物),一旦罪成,可判处最高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东姑安南的代表律师对此案下判的同一天入禀上诉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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