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嘉玛被控散播邪恶言论 控2罪2万令吉保外候审

巫统大港区部前主席拿督斯里嘉玛因面书视频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今日被控2项利用互联网传播意图伤害他人内容的控罪,唯他否认有罪。

控状指出,嘉马(51岁)被指于去年8月20日早上8时至下午3之间,经由其面书个人专页上载具邪恶(Jelik)言论的视频,有意图伤害他人之嫌,因此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5万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一年,或两者兼施;罪成者若重犯罪行,每天将面对1000令吉罚款。

嘉玛在听闻控状后表示明白,惟否认有罪。

主控官桑吉塔副检察司指出,此案需考量到公众利益,因此建议法官让被告以4万令吉保外。

嘉玛代表律师拿督莫哈末伊然则向法官求情,因被告的收入从行动管制令开始就受到影响。要求法官将保释金额降至5000令吉。

审理法官阿兹鲁在经考量后,允许嘉玛以每项控状1万令吉保释金保释外出,并择定此案于2月18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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