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槟城海底隧道计划案 将于明年6月开审

槟州前首长林冠英涉及的槟城海底隧道计划案,地庭择订明年6月8日起,审理槟州前首席部长林冠英所面对的4项海底隧道和主要道路工程索贿案控罪,审讯日共31天。

地庭法官阿祖拉听取控辩双方的建议后,择定明年的6月8日开审,审讯日期定于2021年6月8日至11日,7月12日至16日,28日和29日,8月16日至20日,9月6日至10日,20日至24日及12月13日至17日。

林冠英周一早8时45分即在家人和行动党领袖陪同下,抵达法庭。

林冠英周一早8时45分即在家人和行动党领袖陪同下,抵达法庭。

林冠英分别在吉隆坡和槟城北海法庭,面对4项海底隧道案控罪,分别于今年8月7日及10日,以及9月11日因槟州海底隧道案件在吉隆坡,槟城及北海法庭面控。

他周一在庭上也对两项修改控状表示不认罪,修改后的控状分别是

第一个项修改控状,在他任职槟首长时于2011年3月凌晨12时30分至凌晨2时之间,在靠近谷中城的The Gardens酒店,向发展商扎鲁阿末(Zarul Ahmad Mohd Zulkifli)索取工程合同10%利润,协助扎鲁阿末公司取得槟城海底隧道工程。

第二项修改后的控状,是指他于2011年1月至2017年8月期间,身为槟首长在光大的首长办公室受贿330万令吉,以让拿督扎鲁阿末的公司,被选为执行槟城三条大道与海底隧道计划,价值63亿4138万3702令吉。

在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24(1)条文下被定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另可罚款不少过5倍贿赂金额,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林冠英在通译员念出控状后表示明白,并表示不认罪,检方由副检察司旺沙拉鲁丁率领,而林冠英的代表律师是哥宾星。

代表律师哥宾星休庭后对媒体说,控方今日提交数百份文件,辩方已做好准备进行审讯,并相信没有任何证据足以证明林冠英有罪。

林冠英代表律师哥宾星:我会全力以赴!

主控官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今日在案件过堂时说,控方已根据刑事程序法典51A条文提交部分文件予辩方,目前预计将传召80至90名证人出庭,但会再与辩方商讨后,再提呈最终的证人名单。

林冠英说,根本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他接获款项,并重申自己被提控是毫无根据且有政治目的。

他说,反贪会也不曾询问他为何出现涉及款项,并表示他们将会在法庭上自证清白。

此外,法官阿祖拉也批准哥宾星申请,豁免林冠英在2021年3月29日的过堂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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