鹅唛10选民入禀法庭,起诉阿兹敏欺骗行为,阿兹敏与代表律师双双缺席!

十名起诉人于上周透过Messrs Yohendra Nadarajan律师事务所入禀法庭,起诉议员拿督斯里阿兹敏今年2月通过“喜来登政变”推翻希望联盟政府!

10名来自鹅唛国会选区的选民,在志期11月27日的诉状中说,答辩人在2018年全国大选中矢言推翻国阵政府、拒绝盗贼治国及铲除腐败的公职人员,但却在今年2月份策划喜来登行动,导致希盟政府分裂并倒台。

上述10名年龄介于36至64岁的选民,要求颁布身为该区代议士的阿兹敏,为他们及选区负起责任,并指阿兹敏已违反受委托的义务、欺骗及违背对选民的承诺。

他们说,在2018年4月28日至5月8日的第14届全国大选竞选期,答辩人是以公正党和希盟候选人竹点身份上阵,并主张取代国阵政府。

“答辩人的作为,导致他自己被公正党开除,最终加入了国盟,联盟成员包括国阵。”

“根据联邦宪法第119(1)条文,选民的投票权利受到保障,选民是根据候选人当时提出的承诺履行投票权利,包括我们。

他们也说,答辩人在一次的竞选活动中告诉选民,应该投票支持公正党,以确保一个具备能力和稳定的政府。

“答辩人必须信守承诺和兑现希望联盟的宣言,因此,他不能完全改变立场加入(现今)政府,并和他之前严厉谴责的国阵议员站在同一阵线。”

“他(答辩人)还说,他的敌人是那些支持时任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巫统和国阵的人。他将这类支持者称为叛徒。”

本案原诉人代表律师尤亨德拉(Yohendra Nadarajan)表示,他们已在12月1日将解说文件(cause papers)交给阿兹敏。他们是在上月27日入禀高庭。案件今天执行案件管理,但不见阿兹敏代表律师出席。

根据2012年法庭条例,一旦解说文件送交后,答辩方律师就必须在14天内针对案件出庭。

“今天办理案件管理时,并没有任何律师代表阿兹敏(出席)。”

尤亨德拉补充,若没有律师代表阿兹敏出席1月14日的案件管理,那么他的10名当事人就会向法庭要求缺席判决。

法律规定,若解说文件已送交给辩护人,但辩方仍未能出庭,或提呈出庭通知(memorandum of appearance),则起诉人可以要求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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