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察署:“没确凿证据控凯鲁丁” 后门部长有特权免死金牌护体【国阵2.0】

总检察署决定,不对付疑似违反新冠强制隔离令的种植及原产业部长拿督莫哈末凯鲁丁。所以,这个决定是否这意味着所有的后门部长都有其特权,就算犯错也有免死金牌护体。

部长没有特权超越法律

还记得巫统华玲区国会议员拿督斯里阿都阿兹曾经为凯鲁丁护航,他说部长去土耳其公干,让国家获得820亿令吉的投资,因此应该被称赞而不是被批评~~~晕

看来阿都阿兹对法律一窍不通,这不是功不功劳的问题,而是有没有违法的问题,不能混为一谈。

从这个笑话来看原产业部长凯鲁丁出国回马没有隔离14天只被罚款1,000令吉的风波,难怪人民抗议只罚1,000令吉太轻了,应该下台谢罪!

凯鲁丁表明会捐四个月薪水认错。问题是,这不是捐四个月薪水问题,这是违法的问题,部长没特权,错了就要认!不要不想着以捐款来脱罪。

凯鲁丁犯下的是不能原谅的错,就连盟党和同僚也说,他应被提控上庭,他也必须下台。部长不守隔离令不被罚,叫我们平民百姓如何服气?

总检察长丹斯里依德鲁斯今日发表文告说

全国刑罚调查总监拿督胡兹尔今日在记者会上指出,总检察署就此案发出“不会有进一步行动”(NFA)的指示,理由是,没有确凿证据可证实该部长所面对的指控。

“警方已将调查报告送交总检察署,以及所得到的决定是NFA。

“从证据层面而言,他没有在342号法令第15(1)条文下,接到要求他进行隔离的14b表格。”

总检察署审阅了警方针对此案的调查报告。警方是援引1988年传染病控制与防范法令(342法令)开档调查。

“调查显示,部长是在7月3日访问土耳其,并于7月7日返回大马。

凯鲁丁二次检测皆阴

“在抵达吉隆坡国际机场时,部长进行了冠病检测及鼻喉拭子检测,结果呈阴性。部长获得342法令第3条文下委任的卫生部官员批准回到住处。

“接著,部长基于须在8月17日出席国家皇宫的仪式,进行第二次的检测,检测结果也是呈阴性。

“调查显示,授权官员并没有发出居家监视或观察令给部长,以要求他遵守1988年传染病控制与防范法令(342法令)第15条文。”

文告表示,有关调查报告移交给总检察长做进一步指示。在充分考虑和审议所有可用证据之后,总检察署认为,授权官员并没有发出居家监视或观察令给部长,以要求他遵守1988年传染病控制与防范法令(342法令)第15条文。

“卫生部指南规定的表格14b包括根据342法令第15(1)条文阐明居家监视、或观察令,但在部长被允许离开之前,授权官员并未发给部长。对于被视为违反第342法令的居庭隔离令的行为,根据第342号法案第15(1)条文,必须向部长发布居家监视或观察令。

“基于证据不足,总检察署决定不提控部长,因为没有符合法律规定的举证责任。”

原产业前部长郭素沁揭发凯鲁丁访土耳其回国后却没有隔离

士布爹区国会议员郭素沁于(8月18日)在国会揭发,部长莫哈末凯鲁丁于7月3日到7日拜访土耳其,但回国后却没有执行为期14天的强制隔离,就在7月13日出席国会下议院会议。

针对当时种植及原产业部长莫哈末凯鲁丁被指从土耳其出差回国后没有进行为期2周的居家隔离,卫生部也发表声明正就此事展开调查。

根据网络媒体《当今大马》引述卫生总监丹斯里诺希山证实,莫哈末凯鲁丁在7月7日抵马时,曾在吉隆坡国际机场进行了新冠肺炎检测。

丹斯里诺希山说:“我们正在调查,当时还是(政府实施)居家隔离期间。”

然而,莫哈末凯鲁丁被揭发此事后没作出任何回应。

Facebook Comments
退出移动版